半月谈丨“生态修复”好经不容念歪

2024.02.20 来源:新华社新媒体

生态修复是贯彻新发展理念、弥补生态欠账的重要制度安排。得益于此,不少昔日满目疮痍之地重披“绿装”,有的还成为“网红”景点,生态修复成效明显。然而,少数地方念歪了生态经,打着“生态修复”旗号破坏生态,出现“生态修复”越修越差、旧债未还又添新账的乱象。

近年来,名为“生态修复”,实则变相开采、盗采矿产资源的现象在多地冒头。不法分子借环境治理、平整土地、水体治理、削坡排险等名义,在矿山生态修复、河道生态疏浚、建渣生态清运等项目中,边修复边破坏、小修复大破坏、不修复只破坏,让人触目惊心。

为掩人耳目,有的矿企对外宣传是生态恢复治理样板,却暗地里在修复、开采之间灵活切换,大搞形式主义;有的企业没有生态修复资质,为牟利非法承包生态修复项目,借机盗采矿产;有的地方将所谓“生态修复”项目拆分,化整为零以图躲避监管。 

采煤塌陷区经生态修复后实现“绿色转身”/牟宇 摄

“生态修复”乱象背后,既有不法分子投机取巧、掩人耳目的原因,也有部分地方政府监管不力、失察失管的问题。当前,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、根源性、趋势性压力尚未根本缓解,生态文明建设仍处于压力叠加、负重前行的关键期。生态修复这本好经不容念歪。近期召开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明确,切实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监管,为子孙后代留下山清水秀的生态空间。  

推进生态保护修复工作,要压实地方政府主责,加强全方位、全流程监管力度。应尽快建立起完善的“源头预防、过程控制、损害赔偿、责任追究”制度体系,落实主体责任,既要强化对所有者、开发者乃至监管者的统一监管,也要做到修复前有方案、修复中有监督、修复后有验收。对生态修复中的形式主义行为,要及时通报和曝光;对以生态修复名义违法采矿、破坏耕地等行为,要移交执法机构调查处理。

推进生态保护修复工作,应不断探索创新,织密智慧监管网。生态环境部、自然资源部均发文要求,各地要充分利用遥感、测绘、地质调查等技术手段,对生态修复项目实施进度、效果等进行监督管理。特别是重点围绕自然保护地、生态保护红线、重点生态功能区等,开展生态质量监督监测,充分利用卫星资源、航空有人和无人机、地面固定和移动巡视监测等手段,构建“天空地一体化”生态质量监测网络,提升主动发现问题的能力,赋能生态环境治理。

推进生态保护修复工作,还得运用好辩证思维。要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,通过高水平环境保护,不断塑造发展的新动能、新优势,着力构建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。生态修复是个系统工程,要坚持系统治理、科学治理,处理好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的关系,综合运用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两种手段,因地因时制宜、分区分类施策,切忌过度依赖甚至滥用人工修复。坚持生态、经济和社会效益相统一原则和“宜林则林、宜耕则耕、宜草则草”原则,坚持生态环境保护优先、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并举、重点整治和全面修复相结合。坚持外部约束和内生动力相统一,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,保持常态化外部压力,同时激发全社会共同呵护生态环境的内生动力。  

此外,也应该正视,一些地方面临着生态修复包袱重、压力大、成本高的现实难题。“谁开发、谁修复,边开采、边修复”政策措施实施以来,新增矿山修复基本能够达到“供需平衡”,对比之下,历史遗留矿山修复资金缺口较大。解决这个问题,还需要在资金投入、市场化运营等方面综合施策,提供好政策工具箱,鼓励地方科学、合理制定生态修复方案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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